中央成立监督小组 趁机发“国难财”严惩不贷

http://www.thefirst.cn/    2008-5-29 10:29:36

  据新华社电 经中央同意,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28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会上强调,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第一,成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中央已成立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任组长,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馼和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任副组长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第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提供重要保障。

  第三,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

  第四,开展专项审计,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及时拨付、有效使用。

  第五,组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第六,坚持公开透明,切实把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置于阳光之下。

  第七,严格执行纪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贪污、截留、挪用救灾款物,趁机发“国难财”,要严惩不贷并公开曝光。

网站编辑: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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